1月16日,香隅法庭联合香隅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和中畈村民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当事人迅速化解纠纷,依法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曹某某承建香隅镇中畈村某宗祠工程时,雇请多人做小工。2023年1月经结算,曹某某共欠冯某、郑某等4人工资款2万余元。经多次催要,曹某某一直未予支付,冯某、郑某等4人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 [详情]
近日,我院针对一起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案件向东至县人民法院送达《民事支持起诉书》,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2年10月份,被告人徐某某因琐事非法闯入未成年人江某的屋内并对江某实施了殴打、辱骂行为,造成江某受伤住院。后东至县公安局以徐某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移送审查起诉。我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人身损害一直未得到赔偿,在告知江某诉讼权利义务时,专门向江某的父母说明,有权依… [详情]
10月31日,省人大代表、安徽尧舜智能袜业有限公司包装车间主任杨玉辉到东至法院调研执行工作,东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家本及执行局长、庭长、各执行团队负责同志等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吴家本向杨玉辉代表汇报了东至法院执行工作情况,重点围绕杨玉辉代表关心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情况,从案件的结案标准、办案程序、法律适用及东至法院近三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办理情况等方面向杨玉辉代表进行… [详情]
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发挥巡回检察职能,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管理。近日,东至县检察院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要求,对东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巡回检察组通过调看社区矫正管理信息平台、查阅资料档案、进行个别谈话、开展实地巡察等方式,围绕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变更执行、解除矫正等重点环节,对东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大渡口、胜利、尧渡、张溪、葛公等司法所的社区… [详情]
7月24日,东至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案件,并当庭作出了判决。未成年被告人小帅因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该案系东至法院审理的首例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 [详情]
为进一步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东至县检察院从监督线索的流转、管理和办理三个方面,认真做好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 一是狠抓部门协作,把线索转起来。充分认识到监督线索移送工作是全局性工作,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组织员额检察官学习《人民检察院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规定》,准确把握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实现线索“应移尽移”,及时流转。将线索移送纳入考… [详情]
“感谢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下一步我单位将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责任…”。近日,东至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多家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书的回复。近年来,各类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引起的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行为频发。东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办理了一批涉个人信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既助力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又得到行政机关的采纳点赞,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近日,东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 [详情]
近日,东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保障群众权益的同时,有效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5年起被告某公司因开发房地产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汪某4次借款。截至2022年1月,经双方结算被告仍欠原告借款共计110万元,双方重新签订协议,被告承诺按协议约定自愿支付利息114000元。后借款到期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借款本息1214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 [详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机关党建、社区党建互融互通,助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近日,东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清一行深入包保社区走访调研。 刘建清先后来到尧渡镇老街社区、兰溪社区和尧河社区,与社区干部座谈交流,了解社区在老旧小区改造、业主委员会成立(改选)、所辖各小区党组织组建等情况。刘建清表示,将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详情]
今年以来,东至县检察院坚持人民至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 强化认识,吹响双提升工作“冲锋号”。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双提升”工作形势和检察院工作实际,对“双提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出台2023年度“双提升”实施方案。召开“双提升”工作部署会,要求全体干警提高认识…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