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5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全社会法治观念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东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的社会基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必要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根据《池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三美东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普法工作。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宣传与依法行政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乡村振兴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东至建设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东至建设水平。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和“江淮普法行”等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三、持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后述职述法等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动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建好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探索开展法治示范乡镇创建,促进乡村(社区)建设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实施《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将普法融入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过程。深化行业和专项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依法治校,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化依法治网,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推动依法管网、依法治网、依法上网。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加强对乡镇、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普法者。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运作社会化。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律师、仲裁员、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从业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推进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普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让人民群众能够得到及时便捷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专题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加快长三角区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作,促进共建普法联动机制、共享普法资源和平台、共办法治文化活动,为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六、完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并公开普法责任清单。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大力倡导公益普法,公园、广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设施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因地制宜开展公益普法;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实施,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验收,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奖惩激励作用和普法提示单督办单的警示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