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8日 点击数:

——2021年11月5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按照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249名。

二、各乡镇应选的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根据省选举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分配给中国人民解放军东至县人民武装部代表名额1名。

四、实际分配到各乡镇的代表名额中,有49名将由县政党、团体提名推荐下派到乡镇县人大代表选区进行选举,不占乡镇本身分配名额。

五、各乡镇代表名额具体分配数:

尧渡镇37名(含县下派代表8名)

东流镇15名(含县下派代表3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

大渡口镇34名(含县下派代表8名)

胜利镇26名(含县下派代表5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

香隅镇18名(含县下派代表4名)

张溪镇27名(含县下派代表5名)

洋湖镇15名(含县下派代表3名)

葛公镇11名(含县下派代表2名)

官港镇13名(含县下派代表2名)

木塔乡7名(含县下派代表1名)

花园乡5名(含县下派代表1名)

泥溪镇11名(含县下派代表2名)

昭潭镇9名(含县下派代表2名)

龙泉镇13名(含县下派代表2名)

青山乡7名(含县下派代表1名)

六、各乡镇在具体分配本身代表名额时,党政干部代表比例应从严掌握,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应当有所上升,妇女代表比例应当有所提高,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比例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非中共党员代表比例不少于35%,连任代表比例在三分之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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