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来源:东至人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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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琼瑶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檀国文、刘泽、王少敏及22名委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朱立扬,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宋丰梅,县法院院长王孝春,县检察院检察长林革华,县政府办、美丽办、住建委、交旅委、农委、环保局、城管局、林业局、水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文广新局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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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会议认为,自2012年全面启动美丽乡村建设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破解城乡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有益尝试和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持续高位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多次受到省市表彰,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但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在规划设计、群众发动、镇村债务、后期管护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会议要求,县政府要坚持“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个总要求,加强对乡村的产业扶持和引导,通过“产业美”让乡村变得更有活力;要尊重乡村的自然禀赋,保持乡村原有的空间布局和建筑形态,通过“村庄美”让乡村绽放魅力;要充分发掘好、打造好、传承好乡村传统文化,通过“人文美”让乡村重塑精神之魂;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补足配套短板,通过“生活美”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东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的议案,通过了相应决议。会议认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是我县“生态立县”战略的本质要求。本次会议批准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是指导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总章程,也是对我县“十三五”规划的完善和补充。会议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创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做好与有关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规划的完整性和科学性;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努力把东至建设成为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今年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政府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办理程序,强化办理责任,加强督查督办,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少数承办单位思想认识不高、责任心不强、与代表沟通交流不够等问题。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机制,坚持以解决代表所提问题为主要目的,在提升办理实效上下功夫、想办法,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和“解决率”。对“正在解决的”、“列入计划规划的”、“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各类建议,要认真研究,分类施策,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办理到位。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检察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2016年10月实施检察改革以来,县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检察职业保障、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等各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要求,县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大对司法体制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坚持教育引导与改革工作同步进行,切实增强全体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定推进检察改革的决心;要进一步细化改革举措,完善配套政策,不断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审议了人事事项,通过了关于接受许怀祥、何树荣两名同志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县人大办 胡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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