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法庭”助力刑事审判——东至法院“线上审理”首例刑事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8日 点击数:

4月8日,在东至县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刑事审判庭的法官敲响了东至法院刑事案件“云上法庭”庭审的第一槌,使用互联网网上开庭系统审理了一起伪造金融票证的案件。

庭审前,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人冯某某因取保候审在外市,因防疫政策规定无法到场参加庭审,在取得被告人、公诉人的同意后,决定通过“云上法庭”审理本案。在“云上法庭”,法官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均有序进行,庭审笔录核对签字线上同步进行,经合议庭评议后,法庭当庭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冯某某因帮助他人伪造银行存单,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冯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服判悔罪。

    疫情发生以来,东至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坚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强化措施,改进工作,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实行非接触式办案,已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多起在看守所羁押的被告人案件,现继续将线下庭审搬到“云上法庭”,不仅便捷了各方诉讼参与人参与庭审,保证诉讼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也全面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撰稿人:高昇;审核人:高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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