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琼瑶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檀国文、刘泽、王少敏及21名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方建新,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陆骏,县法院院长王孝春,县检察院检察长林革华,县住建委、交旅委、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尧渡、香隅、官港镇人大主席及住镇县人大代表各1名,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治超与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治超与运输市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全县治超网络初步形成。货运源头管控和路面监管共同发力,科技治超成效显著,全县治超与运输市场管理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会议要求,下一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全县道路专项规划,不断优化路网结构、提升公路等级,让道路硬件设施的改造升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匹配;要坚持问题导向,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对于重点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予以重视、尽快加以解决;要加强经费投入,强化队伍建设,升级执法装备,推动我县治超与运输市场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评议了县公安局工作,评议结果为满意。会议认为,近两年来,县公安局强化法治思维,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会议要求,县公安局要以此次评议为契机,正确对待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把从严提升工作效能、优化政务服务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报告,通过了相应决定。会议认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有力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途径。会议要求,县法院要根据本次会议核定的名额数,按照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协同高效的原则,细化选任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会议审议了人事事项,通过了关于接受赵可静、杨善勇两名同志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并依法任免了县水务局局长。
(县人大办 胡文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