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官港镇召开《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学习宣传会议。官港镇党委书记钱张红出席会议并讲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汪继红主持会议。会上,镇人大主席罗志红对《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进行了解读。官港镇党委扩大会成员、联系村干部、机关站所办主要负责人及各村党(总)支部书记、副支书或副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该《条例》是全省第一个关于农民建房的规范性条例,是促进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及美丽乡村建设的规范性法规,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整治建房乱象、保护耕地、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践。
会议要求,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村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工作,并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二是要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宣传,利用应急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手册及微信工作群进行广泛宣传;三是要加强监管,各村、镇相关部门要把好初审关,特别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做到“五到场一公示”,对本村违建的情况及时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