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8:30,会期半天。
二、建议会议议程:1.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2021年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相应决议;4.审议通过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意见(草案);5.审议通过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6.审议通过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7.审议通过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8.审议通过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9.审议通过东至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细则(修订);10.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三、叶云生同志主持会议。
四、列席会议人员:县政府县长或1名副县长,县监委主任,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发改委主任、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局长,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