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礼虎代理
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8月3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鉴于洪克峰同志已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礼虎代理县长职务。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礼虎代理
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8月3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鉴于洪克峰同志已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礼虎代理县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