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东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8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剑院长代表县人民法院所作的《东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东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8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剑院长代表县人民法院所作的《东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