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云生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运开、丁正平、许世宏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徐洪河,县检察院检察长夏琴,县监委、县法院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3名市人大代表,有关乡镇人大主席及8名住乡镇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东至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和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通过了相应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3名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接受了1名市人大代表的辞职请求,补选张焕同志为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依法任免了县政府、县检察院部分同志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