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云生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运开、丁正平、许世宏、王永红及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章志坚,县法院院长吴剑,县监委、县检察院以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官港、泥溪镇、花园乡人大主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东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通过了相应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并开展了述职测评。
会议表决接受了部分县人大代表的辞职请求,依法任免了部分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