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叶云生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上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要立足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职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树立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进宪法实施,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维护宪法权威,严格依法履职,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围绕社会民生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开展法律监督,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强化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不断丰富宪法法律宣传形式,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会议还研究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初稿和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请示及有关建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