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东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7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剑院长代表县人民法院所作的《东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东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7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剑院长代表县人民法院所作的《东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