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3月5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世宏率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交流座谈等方式,就修改《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赴安东昭潭机制砂生产有限公司、泥溪镇石城河段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砂石集散中心、河道清淤治理等相关情况。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目前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围绕《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修改建议等方面,与县水利局、泥溪镇政府负责同志、企业代表、部分县人大代表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调研组对全县贯彻落实《条例》有关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与会人员提出的有关建议对于完善《条例》具有较高的参考作用,将汇总上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
调研组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将修改的《条例》,将《条例》精神贯穿日常监管全过程;要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将河湖长制与采砂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河道日常监督管理;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排污、非法采砂等行为;要坚持疏堵结合,规范河道工程性采砂程序,实现“变废为宝、以河治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