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云生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运开、丁正平、许世宏、王永红及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鲁和礼,县法院院长吴剑,县检察院检察长夏琴,县监委、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人社局负责同志,3名市人大代表,各乡镇人大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情况、关于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关于东至县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并开展了述职测评;表决通过了《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接受了个别县人大代表的辞职请求,依法任免了县人大、县政府、县法院部分同志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