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30日 点击数:

8月30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云生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运开、丁正平、许世宏及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章志坚,县法院院长吴剑,县检察院检察长夏琴,县监委,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住建局、人社局负责同志,作口头述职报告的3名市人大代表,大渡口、张溪镇、木塔乡人大主席,住乡镇8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4年县本级政府投资增补计划(草案)、关于东至县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通过相应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并开展了述职测评。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接受了王永红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依法任免了县政府、县法院部分同志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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