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4日 点击数:

102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丹莉率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传贯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赴木塔红军纪念馆、官港镇许世英故居、葛公镇永正村郑氏祠堂开展实地检查,详细了解文物保护机制建设及运行、资金投入使用、安全防范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文旅局和部分责任单位有关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我县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与会人员就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其保护工作对传承文明、增强文化自信、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检查组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持续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要强化资源整合利用,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与文物多重价值,通过举办主题展览、推动文创产品开发等方式,实现文物的活化利用,促进文物保护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要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让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文物保护,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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