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有关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6日 点击数:

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

会议的有关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321日(星期二)上午8:30,会期半天。

二、建议会议议程:1.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2022年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相应决议;4.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5.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三、叶云生同志主持会议。

四、列席会议人员:县政府县长或1名副县长,县监委主任,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发改委主任、审计局局长、人社局局长,各乡镇人大主席或有关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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