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
会议的有关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会期半天。
二、建议会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土地要素保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东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议案;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县级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相应决议;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7.听取和审议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8.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9.评议县财政局工作;10.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三、叶云生同志主持会议。
四、列席会议人员:县政府县长或1名副县长,县监委主任,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发改委、财政局、自规局、审计局、科经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县统计局、总工会负责同志,尧渡、东流、香隅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