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
会议的有关安排
一、会议时间: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上午8: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县政务中心大楼808会议室
三、建议会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东至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的议案,通过相应决议;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东至县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通过相应决议;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7.听取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8.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四、叶云生同志主持会议
五、列席会议人员:县政府县长或1名副县长,县监委主任,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财政局、教体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作口头述职报告的3名市人大代表,胜利、洋湖镇、青山乡人大主席,住乡镇8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