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
会议的有关安排
一、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县政务中心大楼808会议室
三、建议会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关于补选的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当选代表资格;3.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初稿;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及有关建议名单草案。
四、叶云生同志主持会议
五、列席会议人员:县政府县长或1名副县长,县监委主任,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乡镇人大主席或联系人大工作的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