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有关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8日 点击数:

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的有关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75日(星期)上午9:0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县政务中心大楼808会议室

三、建议会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东至县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5.听取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开展述职测评;6.审议关于设立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7.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四、叶云生同志主持会议。

五、列席会议人员:县政府县长或1名副县长,县监委主任,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民政局、生态环境分局、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作口头述职报告的3名市人大代表,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