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
会议的有关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建议会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东至县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至县乡镇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草案的议案及编制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通过相应决议;3.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4.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三、叶云生同志主持会议。
四、列席会议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或1名副县长,县监委主任,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委编办主要负责同志,大渡口、葛公镇,花园乡人大主席,住乡镇8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