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的有关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建议会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东至县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东至县2024年县级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相应决议;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东至县2024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4.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6.听取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开展述职测评;7.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三、叶云生同志主持会议。
四、列席会议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或1名副县长,县监委主任,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县公安局负责同志,作口头述职报告的3名市人大代表,各乡镇人大主席或有关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