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的有关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会期一天。
二、建议会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本届以来承诺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县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6.听取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开展述职测评;7.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三、叶云生同志主持会议。
四、列席会议人员:县政府县长或1名副县长,县监委主任,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教体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县科工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总医院、乡村振兴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县公安局负责同志,作口头述职报告的3名市人大代表,香隅、张溪、昭潭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