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的有关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上午8:30,会期半天。
二、建议会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东至县2025年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调整计划(草案)的议案,通过相应决议;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东至县2025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通过相应决议;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林业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5.审议县政府关于东至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东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7.听取县政府关于2026年县级民生实事初步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8.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9.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10.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初稿;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及有关建议名单草案;12.审议人事任免事项;13.听取和审议关于补选的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当选代表资格。
三、叶云生同志主持会议。
四、列席会议人员:县政府县长或1名副县长,县监委主任,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或联系人大工作的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