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的有关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3日 点击数:

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的有关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县政务中心大楼808会议室

三、建议会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工作情况暨“九五”普法工作安排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6.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四、叶云生同志主持会议。

五、列席会议人员:县政府县长或1名副县长,县监委主任,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胜利镇、泥溪镇、木塔乡人大主席,驻乡镇6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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