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胡 琼 瑶
(2019年6月28日)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8年度县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去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作为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认真加以落实,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多数得到了较好解决。希望县政府继续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特别是要突出问题导向,对个别办理不够到位的审议意见,要加大落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也要继续做好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调整、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并通过了相应决议。会议认为,预算调整方案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新增债券资金的分配合理、合法。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债券资金使用,保证新增债务资金按规定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要统筹县本级财力,严控举债规模,履行好还款责任,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改善城乡办学条件工作情况的报告。近年来,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教育资源整合力度,大力改善城乡办学条件,配强师资力量,有力推动了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但仍存在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布局规划不尽合理、教师队伍结构不优等问题。希望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尤其要建立健全乡镇政府关心支持教育的体制机制,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优化教师编制管理,合理配置现有教师资源,促进城乡之间教育水平均衡;要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结构,优化县城及乡镇教育布局,适应未来形势发展需要,让更多城乡适龄儿童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 近年来,县法院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责,有力打击犯罪,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定的司法保障。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予以充分肯定。希望县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要积极推进诉讼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质效;要适应刑事审判工作发展需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审判管理,着力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依法制约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不断优化刑事审判环境。
会议依法决定免去张艳楼、巩兴业两位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两位同志在东至工作期间,为推进东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会议还依法任免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法院部分同志的工作职务,希望被任命的同志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努力在新的工作岗位做出新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