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东至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主动作为,从开展工作监督、深化志愿服务、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扎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贡献人大力量。
强化监督职能。农村污水治理是人居环境整治中水域环境综合整治的一项重点任务。为全面了解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5月14日至15日,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分别深入胜利、张溪、花园、香隅等乡镇开展农村污水处理工作调研,实地察看了各乡镇政府驻地镇区及4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召开座谈会。据悉,调研组将认真研究梳理各方意见,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后形成审议意见书,送县政府研究处理,进一步推动全县农村污水处理工作落实落细,共同守护好“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农村水环境。
开展志愿服务。根据县委要求,县人大机关包保香隅镇4个村(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连日来,县人大机关党支部多次组织党员志愿者深入包保村(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对村庄内白色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帮助部分贫困户打扫房前屋后卫生、进村入户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发挥代表作用。自全县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发挥主体作用,以“主人翁”的姿态主动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线。有的走村串巷和群众夜访夜谈,宣传人居环境整治有关政策;有的自觉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杂草,主动拆除破旧的无功能建筑物;有的协助乡村做好监督巡查工作,防止“前扫后脏”、“前拆后搭”现象发生,着力打造、维护优美长效的农村人居环境。(刘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