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丁常青辞去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来源:东至人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点击数: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丁常青辞去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1年3月31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丁常青提出辞去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丁常青辞去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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