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9年8月16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朱承俊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施惠华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元泉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周艳霞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经2019年8月16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朱承俊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施惠华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元泉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周艳霞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