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3月20日东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崛起”的奋斗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以增强实效为重点,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1、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年计划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12年县本级决算与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同级财政审计、森林资源保护、乡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城镇规划建设、保障饮用水安全、乡村旅游工作情况等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县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报告。在听取专项报告的基础上,延伸对县住建委进行工作评议,对饮用水安全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2、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计划对农业机械化、民族宗教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中,注重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为县委决策和县政府研究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和跟踪督查等活动。
3、跟踪督促审议意见落实。严格按照审议意见办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力度,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常委会主任会议反馈。适时听取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确保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对食品安全专题询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切实增强询问工作成效。
4、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落实监督法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接收、登记、审查、备案等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5、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把做好信访工作与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访工作程序,加大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力度,积极推进群众合理信访诉求得到满意解决。
二、以服务大局为核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6、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正确处理党委决策与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的关系,紧紧围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7、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按照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做好任免工作。重视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对提请任职人员的初步审查力度,增进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命人员的了解。严格实行被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供职报告和任后颁发任命书制度,积极探索和完善任后监督的有效方式,督促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勤政为民。
三、以发挥作用为主线,着力抓好代表工作
8、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夯实代表工作基础,搭建代表活动平台,切实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9、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基层县人大代表制度,不断密切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向代表定期通报制度,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
10、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适时组织代表视察经济开发区建设情况,切实发挥代表参与决策、监督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1、着力抓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坚持及时交办,强化跟踪督办,继续实行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议案和重点建议制度,适时听取县政府关于优美乡村建设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努力实现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四、以创新方式为抓手,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
12、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六五”普法决议实施和“江淮普法行”、“食品安全江淮行”等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大对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治县水平。
13、认真做好人大工作宣传。密切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联系,在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报道的同时,着力加强对常委会重要监督活动、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宣传,充分展示人大工作成效,增强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向省、市人大报送信息和宣传稿件,做好县人大网站的更新、管理、维护和机关内刊《东至人大》的编发工作。支持县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探讨,为研究会学习考察活动做好服务。
五、以提升水平为目标,不断强化人大自身建设
14、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坚持常委会及人大机关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及人大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5、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有关规定,改文风、正会风、强作风,不断提高工作的创造力、执行力和落实力。继续深入开展“三进三促”等专题活动,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塑造人大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16、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和人大机关管理制度,努力形成职责分明、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7、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强化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适时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负责同志联席会议,通报协调工作,共同促进发展。密切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积极帮助乡镇人大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扩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及兄弟县区人大的联系交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我县人大工作取得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