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和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书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的若干规定》的精神,接市委池秘〔2017〕178号文件和池组明电字〔2017〕103号通知,经县委研究,推荐下列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和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一、县监察委员会
主任候选人(1名):刘 杰(女)
二、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87名):
(一)市下派(14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宏(女)、王贵杰、包善来、刘永忠、刘茂华(女)、孙康、李锋、汪方应、汪良恩、张庆、查一路、钟敏(女)、施慧春、夏吉付
(二)县委推荐(73名,按姓氏笔画为序):丁常青、丁满莲(女)、马丽娜(女)、王洋、王慧(女)、王优旭、
王芬琴(女)、方英(女)、邓汉波、石茜(女)、卢旭东、
叶发泽、叶翠芳(女)、冯鹏程、朱泥生、朱浩君、刘金花(女)、江冬霞(女)、许芳(女)、许英(女)、许莉(女)、孙静(女)、孙革新、李明月、李絮仙(女)、杨杰、杨祖国、吴立峰、
吴晓花(女)、吴新风(女)、何传宗、何承营、佘德明、
余世军、余科甲、汪晓林、汪程华、张敏、张玉玲(女)、
张学军、陈杰年、陈贤伟、范东升、金萍(女)、周运开、
郑剑、赵丽(女)、胡孔舟、胡明忠、胡琼瑶、施为民、
施启胜、聂文宏、夏孝平、钱红霞(女)、徐世友、徐松柏、徐国生、陶慧平(女)、黄梅(女)、黄心葵(女)、黄学贵、章庆、梁劲松、斯文、韩文胜、程希会、焦芹(女)、焦峰、焦士清、熊宏斌、檀根深、魏莉(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