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报告

来源:东至人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点击数:

关于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督查组

(2018年5月)


2017年11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5月上旬,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赴泥溪镇、木塔乡、在建的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和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实地查看,对县政府研究办理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关于“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和信息传播机制”意见办理情况。一是打造东至县气象水文监测平台,实现水文与气象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将于6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行。二是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对象信息更新和备案制度,实现县、乡、村三级及有关部门气象防灾减灾决策者、责任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并与政府应急管理、教育、公安、民政、水务、农业等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二)关于“建立健全不同地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体系”意见办理情况。针对圩区、丘陵、山区的不同气候特点开展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现已制定完成了气象灾害隐患点分布图、农业气象重点服务对象分布图和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区划图。

(三)关于“着力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测、预警能力”意见办理情况。一是县政府在2018年财政预算中增加了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保障经费10万元,部分缓解了气象服务和防灾减灾工作开展的经费缺口压力。二是县政府划拨了滨河园1号楼建筑面积1700平米办公用房,作为东至县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业务用房,现已完成业务系统和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预计8月底前投入使用。三是东至县国家基本气象站新站已于2017年5月28日开工建设,2018年1月1日开展了对比观测,预计2019年1月1日新站能投入使用。四是加强了对中小尺度气候状况的研究,4月底前已在省内外核心期刊完成了四篇论文邀稿录用工作。

二、总体评价

审议意见下发后,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督促气象部门整改落实;气象部门态度积极,认真讨论分析,研究确定整改措施和办法。县政府及气象部门主动配合人大督查组开展工作,认真梳理办理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实反映落实情况和办理成效,虚心听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力促问题得到解决。总体上看,县人大常委会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审议意见得到了较好落实。

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几个具体事项

1、落实“两个体系”建设和运行经费的经常性投入机制。2、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盲区”。3、深入开展气象科普宣传、气象信息应用知识培训。4、加快推进东至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新站的建设(重点是水电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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