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东至人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点击数:

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8年5月)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今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对我县执行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现将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330件(含旧存),结案1969件,其中,实际执行1156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813件;申请执行标的3.6亿元,执行到位标的5150.7万元。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保障。县法院不断完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将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调整领导分工,院长直接分管执行工作,一名正科级审判员协助分管,抽调相关人员担任庭内正、副职。多次召开党组会、执行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执行工作,对执行工作进行清仓摸底,层层传导压力。实行院领导包工制度,负责对2016年后全有的执行案件卷宗纸质、电子档进行评查、整改。确立每周一召开执行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部署本周任务。加强督察督导,法院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指挥、亲自调度,全院一盘棋,全面推进。

2.运用各种执行手段,增强执行质效。一是采取各种强制措施。针对不积极主动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强化运用罚款、搜查、限制高消费等手段。针对有财产但拒绝执行、抗拒执行或规避执行的,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犯罪。二是开展集中行动。针对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服务和保障民生。针对“骨头案”、“钉子案”,开展“执行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2次,自北向南进行“拉网式”执行,解决了大量棘手案件,执结案件215件,部分执结105件,执行到位标的900余万元,形成了强力攻克执行难的浩大声势。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行能力。一是完善执行内部设置。县法院执行庭(局)设置4个实施组和1个综合组,每个实施组均配有法官或助理、书记员和法警,主要负责对外执行,1个综合组主要负责网络管理、案件统计、宣传等工作。二是充实执行力量。选择业务能力强、政治素养高、身体素质好的优秀干警到执行团队中。县法院将近期招聘的5名男性司法雇员全部分配到执行团队中,为执行工作注入新鲜力量。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执行干警参加全国、省、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各类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四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提高执行队伍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

4.注重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执行。一是集远程会商、指挥调度、网络查控、信用惩戒、执行公开等功能于一体,与上级法院互联互通的执行指挥系统基本建成,网络查控能力不断提升,依托“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所有案件实行网络执行查控全覆盖,发起网络查控2000余次,查询财产1亿余元。二是网络司法拍卖全面推进。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发挥网络司法拍卖信息透明、成本低、溢价率高等优势,建立以网拍为原则,以现场拍卖、传统拍卖为例外的制度。2017年,县法院推送司法网络拍卖标的共8个,已成交标的1个。三是信息化运用水平稳步提高。采取视频培训与实地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执行干警的系统操作运用能力,确保每位执行干警都能熟练操作。

二、存在问题

(一)从法院内部看:

1.执行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总体上看,县法院对执行工作高度重视,但少数执行人员对破解执行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主体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对于部分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甚至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县法院在采取财产调查和强制措施等方面还不够扎实有力。“阳光执行”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执行流程公开的双向互动性需要加强,有些案件由于申请执行人难以联系执行人员、无法及时了解执行进度,对执行工作不信任、不满意情况仍有发生。

2.执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执行体制机制改革还需不断深化完善,“立审执”兼顾仍要进一步加强,财产保全、委托执行、拍卖评估等执行重点环节仍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化执行查控体系尚需健全,大数据整合、分析和应用还需强化。执行工作考核制度的科学性有待提高,在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把握上还存在认定标准过宽、程序过于简化等情况,影响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3.执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执行人员群众意识不强,对申请执行人的合理司法需求回应不够重视、不够及时,有的年轻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有的执行人员还存在畏难怕烦思想,不规范执行、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现象还有发生。执行机构“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执行人员长期高强度工作,压力较大。

(二)从法院外部看:

   4.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有些单位和部门对于和法院共享信息资源主动性不高,配合性不够。有的银行从业绩考核角度考虑,债权虽一时不能实现,但不影响账面资产,且可通过转让不良资产方式解决,不愿申请执行转破产,造成这一程序难以启动。村委会对被执行人的家庭、财产情况较为熟悉,但部分村委会工作人员基于人情世故考虑,往往不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异地法院的配合度不高,被执行人财产在异地的,可以委托异地银行代为执行,但实际办案过程中,对于委托案件,部分法院却退避三舍。

  5.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还未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服从、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社会氛围。一些被执行人法制观念淡薄,守法意识不强,无视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想方设法处处拖延、逃避执行。一些当事人对案件执行的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片面认为赢了官司就应该得到补偿,执行是法院的责任,缺少主动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的自觉性。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舆论氛围不浓,与有关媒体一起联合开展以案释法特别是针对执行工作的宣传不够多。对依法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曝光不够,社会警示教育效应不够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充分认识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决执行难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立和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只有切实解决执行难,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得到强有力执行,案件当事人才能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才能提高,司法公信力才能提升。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并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对执行工作进行评估,制定了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90%以上执行到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进入终本程序合格率达到90%以上这两个“90%”要求,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并提出了“八个一批”要求。当前,破解执行难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要牢牢把握有利时机,牢固树立公正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努力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切实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以改革方法推动执行工作,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得到强有力执行,坚决打赢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2.继续完善执行体制机制,切实深化和巩固改革成果。要深入推进执行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关系,建立健全法院系统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确保执行权高效运转。要进一步理顺“立审执”分离和“立审执”协调配合的关系,完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司法程序衔接机制;加快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认真执行有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谨防失之过宽、标准过低;加快建立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消化执行积案、缓解执行难的功能;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执行人员业绩考核体系,确保考核更加符合客观规律。此外,要完善司法救助和执行保障机制,为执行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3.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行人员综合素质。要围绕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执行队伍,引导执行人员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认真对待当事人诉求,树立公正执法、勤勉敬业的职业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感。要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的各项规定。要积极营造自觉抵制各种因素干扰和诱惑的廉洁执行氛围,防止“不规范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情况发生。要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先进典型示范引领等多种途径,鼓励执行人员钻研执行业务,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法律适用、突发事件应急、做群众工作等各方面能力。要关心爱护执行人员,积极解决执行力量不足问题,不断改善执行工作条件,建立符合执行工作特点的履职保护和执业保障机制。

  4.完善执行联动,形成破解执行难整体合力。各级政府都要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带头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协助人民法院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实现联动机制成员单位与联合信用惩戒体系的网络对接,实现信息共享。检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

   5.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弘扬遵法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关注执行、协助执行的共识。要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情况的宣传,公开曝光有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阻挠、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典型案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执行工作进入良性法治轨道。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网站推送等方式,定期公布执行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引导社会理性认识执行工作,正确对待执行不能,增强自觉承担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的意识。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重法律、尊重司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提高公民法治意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合力破解执行难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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