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讨论稿)

来源:东至人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点击数: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我县民主法治建设,打造美誉东至、建设美丽城乡、实现美好生活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自觉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县委决策合拍、与政府工作合力、与群众愿望合心。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二、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3.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年计划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重点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电商示范县建设、中药材种植与产业化发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治超与运输市场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题询问,对县公安局或民政局、国税局或地税局工作开展评议。

4.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计划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建设、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情况、企业职工文化活动情况、企业用工情况、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情况、民族工作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调研中,注重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为县委决策和县政府研究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和跟踪督查等活动。

5.深化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深化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上年财政决算(含两个经济开发区)和同级财政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完善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强化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

6.认真抓好跟踪问效工作。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议事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适时听取县政府关于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增强审议监督实效。对农业水毁工程修复、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促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三、推进依法治县,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

7.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结合“江淮普法行”、“食品安全江淮行”和“池州环保世纪行”等活动的开展,大力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县检察院关于生态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8.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要求,完善备案审查机制,提高备案审查质量,加大主动审查力度,维护法制的权威和统一。

9.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访工作程序,加大对来信来访的交办督办力度,积极推进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服务发展大局,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10.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把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履职相结合,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贯彻执行。积极探索全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途径和方法,参照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及审议、决定、监督机制,推动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

11.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完善任免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开展人事任免工作。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对提请任职人员的初步审查力度,增进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命人员的了解。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被任命人员作供职报告和任后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加强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切实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注重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2.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基层县人大代表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适时组织代表开展专项视察,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参与,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继续为代表寄送资料和刊物,利用人大网站和代表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向代表通报人大工作和活动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13.强化代表服务保障。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推进代表小组建设,支持代表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学习、调研、视察等活动,保障代表活动经费。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县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办法规定,鼓励代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适时开展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14.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及办理成效。引导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民生热点,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健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反馈、评价等机制,坚持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制度,加大督办力度,强化办理责任,增强办理实效。适时听取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努力提高议案、建议落实率和代表满意率。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15.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坚持常委会及机关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宪法法律,积极组织县乡人大干部参加省、市人大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切实增强人大干部专业素养,进一步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16.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落实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机关党建的领导和指导,统筹做好机关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各项工作。

17.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巩固和深化“讲重作”专题教育和专题警示教育成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保持为民情怀,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密切联系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及人大机关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8.加强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机关的参谋助手作用,完善机关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保障和信息化工作水平。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重视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培养和使用。密切与新闻单位和宣传部门联系,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支持县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理论研究和视察调研。认真做好文明创建、招商引资、联系重大项目、脱贫攻坚等工作。

19.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加强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适时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负责同志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增进了解,共同促进发展。注重与市人大常委会和兄弟县区人大的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常委会工作。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积极帮助乡镇人大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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