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香隅镇村民方秀取在接到县检察院给付的6000元司法救助金时,心中充满了惊喜和感激,并再三向承办检察官称谢。
事情要追叙到2012年3月18日,方秀取被刘某衬抢劫并遭受身体伤害,法院判处刘某衬七年有期徒刑并支付申请人11725元民事赔偿。判决后刘某衬送劳改场所改造,民事赔偿款却从此不了了之,杳无音讯。2016年2月13日申请人方秀取因家庭困难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到县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承办检察官接案后认真审查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知悉此事后要求承办检察官一定要认真对待,依法从速办理,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承办检察官立即安排调查、走访,发现申请人没有固定收入,两个女儿正在读大学,妻子腿部残疾不能劳动,家庭十分困难,符合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
县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经层报,给方秀取申请并获批了6000元人民币司法救助资金,以实际行动诠释法律的温度。
(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