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全院三个支部9名党员一共扣了13分。其中一支部…”在东至县检察院10月份的“主题党日+”活动上,党总支书记严肃地通报了“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推行以来的执行情况。
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改进机关党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东至县检察院结合实际,自今年6月份起在全县党政机关中率先推行“用制度管人、用分数说话”的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经过四个多月的探索,县检察院在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党内活动参与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彰显特色,科学设定“积分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县检察院按照不忘初心锤炼党性(党性修养)和勇担使命积极作为(作用发挥)两大部分,设定了100分的基础分值。同时将获得各级荣誉、上报政研论文、参加义务活动等作为加分依据,增设了15分“奖励加分”项,并规定因违规违纪而“一票否决”至0分,按“党员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的方式动态计算分值,有效提升了积分管理的可操作性,党员的表现好坏就看积分多少,直接明了、直观形象、便于操作。
规范流程,合理制定“路线图”。为做好党员积分的统计工作,县检察院按照“一人一档,跟踪管理”的办法,确定了“每月支部评分—每季总支公布—半年进行公示—年终实行总评”的操作流程,以支部为单位按月进行实施,最终确定党员年度积分情况。党员对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诉,党支部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严密的制度设计和严格的操作程序,确保了积分准确、程序规范、公开民主、操作便捷。
奖优罚劣,深耕细耘“试验田”。为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检察院定期通报积分,给全院党员带来了很大触动,有效促进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同时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评优,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年度综合得分在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预备党员考察的重要参考,对于年度积分59分以下的预备党员,原则上不能按期转正,要延长6-12个月转正,延期原因要记录在党员发展档案中;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支部激励党员争先进位的参考依据,对于积分靠前的党员,要积极选树典型,优先推荐参与各类学习培训等;对于积分靠后的党员,党组织要指导检视问题、分析原因、帮助提升。激发了党员服务群众的热情,也让党组织评价党员有依据。
党员积分管理实施以来,县检察院党员的宗旨意识、综合素质、工作作风已悄然发生改变,勤于学习、锐意进取、甘于奉献的表率已蔚然成风。该院将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强化结果运用,严格奖惩制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撰写:唐仲 审核:凌留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