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昭潭法庭圆满调解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了5天时间,原告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工资款。
据悉,原告汪某某系被告高某某服饰加工厂的一名车工。被告高某某的工厂因受2020年年初疫情影响,经营不善,倒闭停业。故高某某以此为由,拖欠汪某某工资款1万元一直未给。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高某某对拖欠工资款的事实无异议。
此案一经立案,受到昭潭法庭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东至县人民检察院的重视。检察院向我院出具支持起诉书,支持汪某某起诉并依法派工作人员到庭参与调解。调解结案后,被告高某某一次性给付原告1万元工资款,原告汪某某如愿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对法院多次表示感谢。
我院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