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琼瑶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檀国文、刘泽、王金才、王少敏及22名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宗发,县法院院长王孝春、检察院检察长林革华,县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尧渡镇、香隅镇、葛公镇人大主席及住镇县人大代表各1名,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并批准了该计划。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接受了李明月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决定任命盛国星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盛国星在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并作了任职前的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时期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带头宣传贯彻好;要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要紧扣大会对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体部署,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统筹调度,切实安排好各个项目的组织实施。要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建设进度,狠抓质量管理和资金管理,提高政府投资绩效,确保如期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胡琼瑶对盛国星同志全票通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任命和全票当选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表示衷心的祝贺,并希望盛国星同志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履职、为民履职,依法理政、科学理政,为东至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同时表示,县人大常委会将全力支持盛国星代县长、支持县政府开展工作,共同推动东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办公室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