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至县检察院依法批捕“11.28”网络诈骗案29人 [ 2021-08-18 ]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持续高发,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危害极大。近日,安徽省东至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经过提前介入侦查、快速审查,依法批准逮捕29名犯罪嫌疑人。据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于2017年成立公司,雇人开发了一套自带风控功能的专门用于电信诈骗的平台投资交易软件“微点金”,江某某、步某某分别为平台的一、二级代理商,亦成立公司并雇佣业务员隐瞒真实姓名、… [详情]

  • 县检察院开展“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 [ 2021-08-18 ]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深化“童心驿站”未检品牌建设,着力构建起家庭、学校、司法、社会“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5月29日,东至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以“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关工委、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县实验小学师生代表、家长代表30余人参加,为大家送上一份特殊的儿童节“法治大礼包”。一次实地… [详情]

  • 县检察院检务工作区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揭牌启用 [ 2021-08-18 ]

    5月23日,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工作区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经过升级改造正式启用。市检察院检察长徐华兵、东至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进应邀共同为中心揭牌。 揭牌仪式后,领导一行参观了实体大厅,详细了解了工作区功能设置、特色设计、运行管理等情况。徐华兵检察长要求东至县检察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发挥检察工作区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作用,搭建好与人民群众最便捷的桥梁,解决好人民群… [详情]

  • 县检察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宣传再深入 [ 2021-08-18 ]

    近日,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和浓厚的宣传氛围,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民积极性和参与度。 一是联合县公安、司法部门,开展以“扫黑除恶、敦促自首、欢迎举报”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日活动。在县城政务新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设立宣传点、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展板,向围观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提高群众对涉黑涉恶犯罪的鉴别力和参与专项斗… [详情]

  • 创新工作方式 推进品牌创建 [ 2021-08-18 ]

    —东至县检察院举行首次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 东至县检察院不断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力度,创新思维,推进“童心驿站”品牌建设。4月10日,对首次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案,在考察期满后,举行了“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宣布相对不起诉决定。仪式邀请了法定代理人、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参加。 在宣布教育仪式上,宣读人告知了保密义务,并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不起诉的理… [详情]

  • 东至县检察院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2021-08-18 ]

    为强化治标治本成效,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近日,东至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再动员、再部署。先后召开院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院扫黑办会议和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推进会。深入学习领会近期中央关于专项督导、依法严打、打伞破网等重要指示精神、省市检察院的最新工作部署和县委调研指导会议的要求,确保认识上提升,思想上校准。二是强宣传、勇担当。4月8日,积极参加全市检察机关… [详情]

  • 东至县陈海兵、段又训等16人涉黑案件一审判决 [ 2021-08-18 ]

    4月1日,由东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海兵、段又训等16人涉黑案一审宣判。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陈海兵、段又训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当对该组织实施的所有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其他被告人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当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海兵… [详情]

  • 东至县检察院坚持四个到位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2021-08-18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东至县检察院积极落实上级相关要求,勇于担当,强化部署,坚持四个到位,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提升政治站位。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等7次。切实做到传达上级精神和要求及时不落后,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认识和信念坚定不松懈,全力开展专项斗争的责任和压力到人到岗。 二是学习意识到位,强化… [详情]

  • 东至法院:打架要“成本”,动手请三思 [ 2021-08-18 ]

    7月19日,东至法院大渡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原告方某的女儿与被告吴某甲的儿子于2014年离婚,二人婚生子傅某随原告方某的女儿生活。2018年2月11日14点许,原告方某在其居住的小区后门处碰见被告吴某甲,遂向其讨要孙子傅某的抚养费,双方因此发生了争吵,并拉扯推搡致双方倒地。在方某与吴某甲相互抓挠之际,被告吴某乙拉扯了方某的头发,被告吴某丙在方某躺在地上拉扯他衣服时,用左脚踩了方某的胸口处… [详情]

  • “江淮风暴”威力猛 十年判决终成果 [ 2021-08-18 ]

    5月17日,借“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强势之风,东至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十年积案。 刘老今年70岁,系江西鄱阳县人,十年前培育菌种和安徽东至郑某经营的菌业公司发生生意往来,然而好景不长,双方因业务成讼,刘老将公司告到法院,2008年6月,鄱阳县法院判决郑某经营的公司支付刘老货款13000多元。刘老拿到判决书后,先向鄱阳县法院申请执行,因未执行到任何财产,2013年1月,该案委托东至县法院执行。东至法院立案后,…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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