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剑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3日 点击数:

经2021年12月22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  剑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  翔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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