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东至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23年10月23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徐宏伟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东至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的说明》,审议了东至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的议案,决定按省核定数批准东至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18630万元。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东至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23年10月23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徐宏伟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东至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的说明》,审议了东至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的议案,决定按省核定数批准东至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186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