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文红辞去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点击数: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文红辞去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75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文红辞去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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