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报告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因工作变动,齐济勇、杨善勇、汪仟春、程步新、黄小毛、石建东、陈四清提出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唐礼虎提出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因个人原因,胡忠诚提出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三、五十四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第三十七次、第三十八次会议先后作出接受以上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特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东至县人大常委会
2026年6月15日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胡忠诚辞去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6年3月23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三、五十四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胡忠诚辞去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齐济勇辞去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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