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东至人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点击数: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3日在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胡琼瑶


 


各位代表:


我受东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自2012年1月产生以来,在中共东至县委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3次,主任会议5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4项,作出决议、决定17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履职评价34次,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执法检查、跟踪督查等活动42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4人次,为推进我县民主法治建设,打造实力、宜居、美丽、活力、幸福东至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五年来,常委会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始终把握“四个突出”,努力增强县域发展综合实力。


1.突出加强经济运行监督。每年定期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超收财力安排和同级财政审计等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县本级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强化审计监督职能,督促有关方面及时整改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适时对“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作出了调整。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编制,认真听取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


2.突出关注城乡一体化发展。围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城乡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就规划前瞻性不足、违法建设突出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并延伸对县住建委工作开展评议。听取和审议了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编制和全县村庄布点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为我县顺利通过省级生态示范县考核验收、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规划引导。针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城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多次开展县城文明创建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力促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


3.突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开展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题询问,并对专题询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有效促进了政府投资项目谋划编制、资金运行管理、工程建设监管等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在认真听取和审议报告的基础上,先后作出了县城城南片区土地整理项目申请农发行贷款、S327改造项目申报为PPP模式建设项目、设立东至徽银城镇化1号基金、批准东至县2016-2017年城南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等6项决议决定,对拓宽投融资渠道、缓解财政资金压力、推动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


4.突出促进优化发展环境。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听取和审议了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情况的报告,并就此项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县政府分管县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招商引资、市场监管、人才引进、企业服务等方面问题现场作答,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和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产业政策,建立了向全县中小微企业派驻金融顾问制度和“4321”新型政银担保合作机制,深入开展“暖企行动”、“春风行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用地、融资等难题。听取和审议了工业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科技孵化器建设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就发挥科技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提出建议。开展“三单”制度执行情况专题调研,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关注少数民族村发展,围绕少数民族村特色发展开展走访、调研等活动。


二、秉持人民共享理念,重视保障改善民生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1.围绕夯实农业基础地位,着力推动“三农”问题解决。持续开展“三农”工作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农业产业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整合涉农项目和资金,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业机械化、农网升级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情况专题调研。关注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开展粮食收储工作情况调研,积极推动“卖粮难”问题解决。


2.围绕提高群众生活品质,着力推动惠民实事开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问题分别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并持续关注,跟踪督查审议和询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力促相关问题解决。目前,我县投入90万元,建立了6个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并在每个乡镇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所,推进了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农饮工程建设资金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农饮工程自来水覆盖率达91%以上,解决了43.67万农村人口和3.74万学生饮水安全问题。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学前教育、中学布局调整等情况专项报告,开展校车安全、教育系统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力促教育均衡发展、持续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着力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听取和审议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村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展等情况报告,推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注交通畅通安全,组织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危桥改造工程建设、农村客运班线公司化改造及县城公交运营、县城城区道路交通情况专题调研,通过多方共同努力,5条城乡公交线路顺利开通,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城乡居民方便快捷出行需求。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使用情况,督促政府进一步修改完善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住房使用监管,切实解决无房户、拆迁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3.围绕打造宜居城市目标,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全市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排头兵要求,先后听取和审议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并就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坚持“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发展战略,听取和审议森林资源保护、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乡村旅游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乡村旅游发展情况专题调研,督促提高生态管护水平、增强旅游发展后劲。


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五年来,常委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积极发挥人大在法治东至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以纪念现行宪法施行30周年活动为契机,通过组织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举办宪法知识竞赛、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等一系列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基本知识。结合“江淮普法行”、“食品安全江淮行”和“环保世纪行”等活动开展,大力推进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建立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按照“因会设题,一会一法”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辅导,先后举办了宪法、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新预算法、安徽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多场法律知识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水平。


2.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和调研。组织开展禁毒法执法检查,着重就打击和惩治违法犯罪、涉毒场所整治管理、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禁毒队伍建设、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专项打击力度、建立防控网络体系、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依法提升我县禁毒工作水平。开展宗教、档案工作情况调研,关注社会事业发展。


3.切实加强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体制改革和县检察院控申检察、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等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着力督促“两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4.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信访工作。及时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接收、登记、审查、备案等工作,依法审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94份,并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相关决议决定。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加大信访案件的转办督办力度,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94件(次),促使一批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四、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强化干部任后监督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规范“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人事任免议案程序,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被任命人员作供职报告和任后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审议通过《东至县宪法宣誓制度实施细则》,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激励和促进被任命人员提高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五年来,共依法决定任命、任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1人(次),决定免职、免职40人(次),接受辞职7人,任命县法院人民陪审员40人。


积极探索干部任后监督方式,制定出台《东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法院副院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履职评价的暂行办法》,要求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期向常委会书面报告履职情况。本届人大任期内两次开展履职评价,安排县科技局、人社局、环保局、商务局、林业局、司法局局长等6名同志在常委会会议上作口头述职,49名同志书面述职。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标准对述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意见及测评结果报送县委,反馈“一府两院”和述职者本人,促使其更加自觉地依法履职、勤政为民。


五、积极搭建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五年来,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积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促进了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


1.完善代表服务保障,营造代表履职良好环境。组织代表进行任职培训,定期向代表寄送《江淮法治》、《池州人大》、《东至人大》等刊物、资料和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及时向代表通报信息,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让代表了解掌握人大工作动态,促进代表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基层人大代表制度,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要求,并及时向“一府两院”反馈。推荐代表担任人民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等,拓展和延伸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确保代表活动经费,为开展代表活动提供必要保障。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五年来共安排74名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2.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按照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将市、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分别编组,加强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指导代表小组完善活动制度,丰富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跟踪督查等活动,围绕东至经开区建设、蔬菜基地建设、市政重点工程和农村清洁工程建设以及监所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开展代表视察并形成专题视察报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问题列入县政府当年工作安排,切实提高了代表履职积极性。探索推进代表述职工作,在全县15个乡镇中全面开展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活动,同时启动了由我县选举产生的市三届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活动,47名市人大代表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述职,其中,7名代表作了口头述职。


3.健全督办交办机制,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效。始终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代表满意为标准,办成落实为目标,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及时交办、跟踪督办,适时听取办理情况汇报,每年召开代表议案建议督办会,安排代表与承办单位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或对办理工作有疑问的,要求承办单位负责人当场答复或解释说明,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对议案和重点建议,采取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的方式,力促相关问题解决。为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常委会还专门召开座谈会,与乡镇人大负责同志共同探讨如何协助代表做好人代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准备工作,并就议案、建议的选题、撰写、审核把关等方面提出要求,以切实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本届以来,代表提出的405件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均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


六、联系指导乡镇人大,依法组织换届选举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驻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指导,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依法开好人代会和闭会期间活动的正常开展。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乡镇人大负责同志参加全国及省、市人大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基层人大整体工作水平。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乡镇人大建设,目前,全县15个乡镇均已配备专职人大主席。


依照法律规定和上级统一部署,我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从2016年11月中旬至2017年2月上旬结束。经过两个多月紧张有序的工作,依法选举产生县十六届人大代表237名,乡镇新一届人大代表959名。在整个代表选举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确保了换届选举各阶段工作依法顺利进行。一是党委高度重视。县委及时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并适时转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各乡镇党委切实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兼顾,周密安排,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二是精心组织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时间、设立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精心谋划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对换届选举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举办换届选举培训班,就相关法律法规和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操作规程进行专题辅导。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在同级党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工作,及时督促检查,积极参与协调,依法妥善处理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防止出现偏差;严把选民登记关、代表审核关、法定时间关、协商提名关、投票选举关,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七、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履职水平


五年来,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强化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努力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


1.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人员定期学习制度,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大局意识,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常委会及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务实进取的工作氛围。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坚持每年与“一府两院”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密切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之间的协作配合,保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高效运转。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招商引资、扶贫帮扶等工作,充分展示人大机关良好形象。


2.完善组织制度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常委会将新设立预算审查、代表联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个机构。同时,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将按29名配备,其中,驻会组成人员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常委会还先后制定通过了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党组会议制度、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履职评价暂行办法以及加强县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办法等,修订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并立足长效,抓好制度落实,保证常委会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密切与新闻单位和宣传部门联系,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积极开展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系列活动,在《池州日报·东至新闻》开辟专栏,发表县委、人大、政府及两院主要负责同志署名文章;在市县主要媒体宣传报道13个乡镇人大工作和15名市县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与县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35周年专题片,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基层人大建设生动实践和具体成效。支持县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理论研究和调研,推进我县民主法治进程。修订完善常委会机关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积极向省、市人大网站和《江淮法治》等媒体报送信息和宣传稿件,提高县人大网站和机关内刊《东至人大》的管理水平和办刊质量,充分发挥自身宣传载体对外宣传、对内交流的平台作用。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下,在“一府两院”、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的密切配合下,在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在此,我谨代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对各方面的关心支持和大力配合表示衷心地感谢!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宪法、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在提高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也还存在不足,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五年的工作体会


 


回顾五年来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确定人大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年度计划安排、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开展重要活动都事前拟定方案,报请县委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各级人大组织建设,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支持和保障了人大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第二,必须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各个方面,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项实践当中,做到服务大局不动摇,促进发展不放松。无论是决定重大事项、开展监督工作,还是行使人事任免权,都紧扣发展这一主题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时,注重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准确把握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做到到位不越权,决定不代替,监督不包办,使监督过程真正成为相互理解、支持配合、凝心聚力、共促发展的过程。


第三,必须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注民生、顺应民心、反映民意,才能使人大工作获得更广泛的群众基础、更深厚的力量源泉。五年来,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支持和督促政府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代表提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议案、建议,常委会更是高度重视,切实督促落实到位,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第四,必须把不断开拓创新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人大工作既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也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顺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和人民的期望。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以增强实效为重点,坚持创新不止步。在监督工作方面,积极拓宽思路,完善方式方法,如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延伸对部门工作进行评议、组织开展专题询问等。在重大事项决定方面,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了重大事项决定范围。在任免工作方面,通过宪法宣誓增强了干部履职意识,通过履职评价强化了干部任后监督。这些积极的探索和创新,使人大工作彰显生机与活力。


 


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今后的五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本次人代会将选举产生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们坚信,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将在中共东至县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人大定位和特点出发,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依法治县、建设幸福美好新东至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要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努力在增强监督实效上有新突破。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把监督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准确把握监督与支持、规范与创新的关系,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落实监督。要突出监督的针对性,把监督重点放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上来,特别是要围绕县委的工作部署,加大对“十三五”规划实施、重点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预算执行、环境保护以及教育、卫生等问题的监督力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增强监督的实效性,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监督事项的跟踪督办,确保相关问题落实到位。


二要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努力在服务发展上有新作为。进一步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积极探索全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途径与方法,着力促进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紧紧抓住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和重点项目,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县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其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强化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确保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三要切实改进代表工作,努力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有新成效。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健全完善代表联系群众、代表述职、代表履职激励等机制,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加强和改进代表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切实发挥代表参与决策、监督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实效。


四要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在人大工作水平上有新提高。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继续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和人大机关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深入开展各项专题活动,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继续抓好人大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质量,为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各位代表,回首过去,我们为东至发展取得的成就倍感振奋;展望未来,我们对东至发展的美好前景充满信心。让我们在中共东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县广大人民,牢记使命,不负重托,继往开来,奋发有为,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崛起,开创幸福美好东至建设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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