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东至人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点击数:

东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3日在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王孝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至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提升审判质效,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发展大局,执法办案全面加强


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597件,审执结20110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28.1%和25.2%。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5331件,审执结5218件。


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九)》,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刑事案件1012件,审结1004件,结案率99.2%。判处犯罪分子1280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含3年)有期徒刑285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759人(其中宣告缓刑 472人);判处管制143人,单处罚金75人,免予刑事处罚18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抢劫、盗窃、毒品犯罪等案件155件175人。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65件76人。依法惩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审结聚众斗殴、赌博等案件140件163人。认真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审结污染环境案件3件11人。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50件52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判处罪犯 6人。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适用规范化量刑案件451件。强化人权保障,坚持疑罪从无,宣告2名被告人无罪,为80余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40人次。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5件54人,对26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等适用非监禁刑。


坚持调判结合,妥善处理民商案件。认真贯彻民商事审判“六个原则”,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2616件,审结12586件,结案率99.8%,其中调解、撤诉结案5329件,调撤率42.3%。重视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3805件。注重保障民生,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1789件。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审结土地流转、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等案件1032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审结所有权、财产权纠纷案件1056件。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审结金融借款、建设工程、信用卡纠纷等案件2391件。依法受理、妥善处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8件。采取有效措施,稳妥推进洁源置业有限公司重整工作。认真贯彻新民诉法,审结实现担保物权案件2件。2014年设立专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合议庭,审结此类案件875件。


坚持协调疏导,着力化解行政纠纷。认真实施新行政诉讼法,强化诉权保护,重视依法监督,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共受理行政案件800件,审结797件,结案率99.6%,其中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6件,审结73件。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加大协调力度,通过协调,原告撤诉或被告主动履行职责案件15件。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行为,受理非诉审查案件724件,全部办结,其中裁定准予执行566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共发出司法建议75条。


坚持多措并举,强力破解执行难题。共受理执行案件6169件,执结5723件,执结率92.8%,执结标的额6.99亿元,执行到位标的额2.73亿元。加大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依托“总对总”查询系统,累计查询4000余次,查到存款6亿余元、机动车400余辆。整合执行力量,开展集中执行活动35次,执结疑难复杂案件500余件。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清理涉特殊主体、重复信访等执行积案1498件,清结率达90.3%。加大信用惩戒力度,累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300余人,通过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贷款、乘坐飞机、高铁等手段,促使500余人主动履行了义务。依法制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共司法拘留60余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6人;自诉立案2件2人。2015年审结全市首例“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


二、践行司法为民,群众诉求有效回应


加大诉讼服务力度。启用新诉讼服务中心,开通诉讼服务网站、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8个人民法庭均成立便民诉讼服务点,接待群众5000余人。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简易程序适用率88.5%。全面启动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474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就地开庭审理案件581件。开通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快速便捷审理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案件1100件。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270名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78.5万元。


注重多元化解纠纷。探索建立联调联动机制,与县公安局、旅游局、妇联、消协联合制定《诉调对接工作四个实施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400余件。与乡村调解组织联合调处纠纷715件。积极开展诉前调解,诉前调解案件1925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办结司法确认案件200余件。


深入开展司法宣传。组织法院开放日26次,邀请社会各界1000余人参观法院。加强以案释法,发放法律宣传材料500余份,与县电视台联办宣传专栏15期,撰写新闻稿件600余篇。全面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发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次。积极参与“江淮普法行”、12.4宪法日宣传、送法进学校等活动。组织开展“双百双联”活动,为企业、社区提供法律服务30余次,帮助解决法律问题80多个。


三、推进司法改革,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2015年5月1日以来,完善立案登记流程,建立诉讼引导、法律释明等工作机制,规范立案登记程序,当场立案率超过95%。建立和完善网上立案机制,2016年网上立案300余件。加强立案监督,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年底不收案等现象。


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把信访当事人引入依法理性信访轨道,案访比例较五年前下降46.5%。加大再审复查力度,审理申请再审、申诉案件21件,依法决定再审案件7件。畅通接访渠道,实行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接待群众来访20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0件,办理上级领导交(督)办15件,院领导约谈当事人65人次,带案下访30件。


逐步落实司法责任制。2013年11月,在全市法院率先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部分民商事案件的裁判文书由主审法官自行签发,逐步将审判权交由办案法官行使。2014年开始,全面启动“庭审亲历”活动,大力推行院、庭长办案和旁听案件庭审制度,院领导、庭长主审案件5447件,旁听案件庭审3787件,积极解决“审者不判,判者不审”问题。


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2016年8月,我院制定了《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司法体制改革过渡期法官遴选实施细则》。启动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成首批入额法官遴选的考试考核工作,首批37名入额法官已获批准。


四、强化监督管理,审判质效不断提高


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法院网站、12368服务热线和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向当事人公开立案、庭审、执行等12个流程节点信息。加大庭审直播力度,2014年以来,图文直播庭审14场次、视频直播庭审35场次。2014年3月开始,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9907份。规范执法行为,为所有法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办案录音录像,全程留痕。


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坚持每周检查案件信息录入情况,每天督查案件审理时间,对临界审限的案件进行预警督办,审限内结案率100%。实行案件质效指标通报制度,定期对全院、各业务庭和各法官的当月收结案数、平均审理时间、服判息诉率等进行通报,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0.7天,服判息诉率90.6%。建立完善案件评查制度,2016年开始,对所有生效判决类案件进行检查、点评和通报。扎实开展“五类案件”评查活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律师等对我院审结的抗诉、发改、再审等五类案件进行评查,提升庭审、裁判文书和定案把关机制的规范性。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诚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执行工作、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司法改革等专项工作,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及常委会决议;完善定向联络、登门走访制度;深入开展“双千三百”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旁听案件等900余人次,办理代表意见23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答复委员提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抗诉案件9件,听取检察建议12条。注重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由22人增至62人,陪审率84.5%;聘任首批特约监督员16人。


五、突出能力作风,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和全院干警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素质。精心组织“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讲看齐,见行动”等专题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增强为民意识。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我院第四党支部被命名为“全省优秀党支部”。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200余人次。开展书记员业务学习、诉讼档案专项培训等院内学习活动35次。举办法官撰写裁判文书、书记员速录、司法警察大比武等比赛20次。坚持开展调研和学术研讨活动,我院1篇论文获全国征文优秀论文,1篇获全省法院学术论文评比三等奖;10余篇案例入选《安徽典型案例》。1名法官荣获“全省优秀法官”;4名法官荣获“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和“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廉政警示片,时刻提醒干警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严格执行《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继续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及省、市、县委相关规定。健全明察暗访机制,实现四级法院举报网站联网,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发放廉政监督卡8000余份,电话回访376人次,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向优秀干部沈浩、优秀法官邹碧华、黄志丽等学习活动,组织道德讲堂20次。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体育比赛18次,获省市县表彰14次。积极开展岗村结对、“一对一”精准扶贫等活动。


六、强化科技支撑,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建成并启用一个标准科技法庭、14个简易科技法庭,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建成远程视频提讯室1个、视频接访室1个,同步开通微博、微信、APP客户端。全面应用审判管理、OA办公自动化等系统软件,实现了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网上办公以及数据的实时统计、实时更新和互联互通。全面推行电子签章,所有法律文书均可通过签章系统完成盖章,实现“远程签章”。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完成了2010-2015年所有诉讼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


深入推进“两庭建设”。完成审判大楼续建工程5660平方米的建设和装修,我院审判大楼总面积12800平方米,已达全国一类法院的标准。建成集指挥、查询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优化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法庭全面维修、绿化硬化等工作。2015年,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及驻黄山市省人大代表到我院和张溪法庭视察调研,对我院两庭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年来,我院被评为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获全省“两庭”建设工作先进法院、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法院文化“五室”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刑事审判、民事调解、立案信访、信息宣传等工作在全市法院处于领先位次。有1个集体、1名个人荣记二等功,3个集体、3名个人荣记三等功,21个集体、38名个人受市级以上单位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重视、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东至县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我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二是执行难问题仍未有效解决;三是案件质效仍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法官的素质与现实需求及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五是物质保障仍存在困难,信息化应用能力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打算


 


今年是十九大召开之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关键之年,也是我县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提升审判质效、深化司法改革、破解执行难题、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实力东至、宜居东至、美丽东至、活力东至、幸福东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稳中求进发展基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坚持将法院工作全面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严惩抢劫、涉毒、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惩治滥伐盗伐林木、非法采砂等危害环境资源犯罪,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依法妥善处理好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发生的企业兼并、破产重整等案件,助力经济转型升级。依法审理房地产开发、金融等案件,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法审理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民生案件,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行行为,完善执行查控机制,用好强制措施,增强威慑力,加大联合惩戒失信力度,努力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各项措施,促进平安东至建设。


二、紧紧围绕保障民生根本宗旨,不断丰富利民举措


拓展诉讼服务功能,升级线上、线下诉讼服务中心,优化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便民系统。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点、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沟通联络,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刑事和解程序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现繁简分流,减少当事人诉累。完善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创新信访工作举措,建立律师第三方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深入开展送法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三、紧紧围绕司法改革总体规划,扎实完成司改任务


巩固立案登记制、涉诉信访改革成果。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入额法官为基础,组建审判团队,整合审判力量,充实审判一线。建立法官业绩考评体系,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审委会改革,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开展刑事审判工作调研,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做好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四、紧紧围绕公平正义司法目标,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全面打造“互联网+审判”模式,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审判质效标准体系,强化案件质效考评工作,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解决调卷难等问题。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健全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双千三百”活动,落实好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旁听庭审、参与执法活动相关制度,虚心听取意见建议。


五、紧紧围绕队伍建设新的要求,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按“五个过硬”要求,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法官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庭审驾驭和文书写作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法院党建工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促进法官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升队伍精神文明素质。


各位代表,面对司法改革的新契机,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面对自身建设的新任务,我们将紧密地依靠县委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各方面的监督,不忘初心,锐意进取,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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