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崩兴宇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来源:东至人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点击数: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崩兴宇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17年8月11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崩兴宇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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