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初稿)

来源:东至人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点击数: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初稿)


各位代表:

我受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2018年的主要任务,请予审议。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2017年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为推进实力、宜居、美丽、活力、幸福东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年共举行5次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并延伸对县教体局、气象局工作开展评议,组织专题调研8次、代表视察1次,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5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0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以助推改革发展为重点,在服务大局上履职尽责

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聚焦事关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助力经济稳定增长。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动态,依法审查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针对主要指标增幅下滑、工业发展后劲不足、有效投资增长乏力等问题,要求县政府抓主抓重,强化经济运行调度,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运行质量。高度重视经开区发展,组织开展东至经开区财政体制运行情况专题调研,提出要建立经开区发展经济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经开区和香隅镇权责清单,合理划分财权与事权,努力实现功能互补,推进产城一体融合发展。

强化预算审查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积极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听取和审议了上半年预算执行、上年决算和同级财政审计以及预算调整方案等报告,依法批准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重视和支持审计监督,首次听取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共清缴税收和入库非税收入210万元,清理往来款项10226万元,拨付应拨资金448.5万元,追缴代偿资金1920万元,并制定完善有关预算执行机制制度及管理等方面文件14份,保证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促进民生不断改善。突出民生焦点,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基础教育,听取和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延伸对县教体局开展工作评议,分别发出审议意见和评议意见,要求县政府及教育部门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网点布局,继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关注民生难点,围绕农业水毁工程修复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并听取报告,提出科学编制水利建设规划、补齐防汛抗旱短板、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建后管护等四项建议。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去年批准城南片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又审议通过2017年旧城区改造新增计划的议案,决定将县城福利巷和原汽车七队、八队周边地块纳入今年旧城区改造新增计划。目前,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正在扎实推进,城南路网基本打通,城南片建设框架已初步拉开。把脉民生热点,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乡村旅游“回头看”情况专题调研,均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开展。

加强跟踪监督问效。常委会坚持会前开展调研,全面客观了解情况,增强审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会后及时印发审议意见书,交“一府两院”研究办理,并适时开展跟踪督查。今年,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审议意见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询问意见办理情况分别进行了跟踪督查,在此基础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对个别办理不到位审议意见,继续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办理成效。

此外,常委会还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防洪法执法检查和城乡低保、脱贫攻坚、古村落暨城乡“老房子”保护发展等工作调研,以及文物保护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跟踪督查等活动。

二、以民主法治建设为己任,在依法治县上积极作为

常委会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努力在法治东至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着力强化执法监督。开展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建议政府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严格环保执法,坚决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根据新预算法要求,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在认真审议报告的基础上,先后作出批准2017年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和地方债务限额的决定,促进了政府性投资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成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一府两院”报备的规范性文件逐一审查。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落实群众合法诉求,全年共接待重点来信来访11件次,有效化解了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

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围绕司法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民事审判和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提出加强审判队伍建设、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便民诉讼措施等审议意见;针对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推进全民守法。积极承担宪法宣传责任,认真督促“七五”普法决议落实,围绕“平安东至”、“法治东至”创建和“12.4”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基本知识。结合“江淮普法行”、“食品安全江淮行”和“环保世纪行”等活动开展,大力推进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依法做好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规范“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人事任免议案程序,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被任命人员作供职报告和任后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履职评价等制度。今年以来,共依法决定任命、任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人,任命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42人,决定免职、免职20人,接受辞职2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三、以保障代表履职为抓手,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创新实践

常委会牢固树立代表主体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

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通过人大网站、手机信息平台、代表微信或QQ群,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之间、代表与代表之间、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交流。为代表寄送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和省市县人大刊物资料,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推荐代表担任人民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等,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在学习和实践中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按照便于活动的原则,合理划分新一届县人大代表小组,确保代表活动经费,推动乡镇人大阵地建设和代表活动开展。

丰富代表履职内容。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的视察、调研、督查、工作评议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围绕社会关注的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开展代表专项视察。在县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代表们实地察看了二号桥及连线工程、城南路网工程、县城备用水源工程、东尧一级公路等建设现场,并就工程征地拆迁、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专题视察报告报送县委。此外,常委会还积极为驻东至的省、市人大代表履职做好服务,协助其在省、市人代会期间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

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强化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选择事关全局、影响力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议案和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成效,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今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督查组对建议办理情况开展督查,9月中旬,又专门召开议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与代表面对面交流,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想法。目前,124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关于发展东至文化品牌的议案”正在有序推进,全省县级第一家文化创意协会已正式成立,环升金湖水利堤防设施建设工程被列为市、县全域旅游“一号工程”加快推进,尧舜文化、陶公文化、周氏文化等文化品牌的发掘、研究已初显成效,非物质文化遗产汇演、泥溪民俗文化节等活动广受关注,全县文化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四、以提升履职水平为目标,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坚持不懈

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理论武装,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树立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重视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穿到人大履职行权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扎实开展“讲重作”专题教育和专题警示教育,以“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进党性修养,严守政治规矩和纪律红线。自觉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招商引资、联系重大项目、脱贫攻坚等活动。

重视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健全常委会组织机构,增设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并充实工作人员。重视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组织新任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到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参加专题培训,选派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推荐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工作机构负责人,进一步激发了机关工作活力。

重视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常委会工作规则及对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细则,制定主任会议议事意见通知书暂行办法,对主任会议决定的事项或提出的意见、建议的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立足长效,着重抓好制度落实,进一步推进常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重视加强人大宣传。密切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在做好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宣传报道的同时,着力加强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代表活动的宣传,充分展示人大工作成效和人大代表风采。积极向省、市人大网站和《江淮法治》等媒体报送信息和宣传稿件,提高县人大网站和机关内刊《东至人大》的管理水平和办刊质量。协助县人大工作研究会顺利换届,支持研究会开展学习、视察、调研等活动。

重视加强工作交流。与“一府两院”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互通情况,加强交流,确保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带着课题外出考察,学习借鉴法律监督、预算审查、代表活动开展等先进工作经验,拓宽视野,提升水平。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开展。

各位代表,常委会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各乡镇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更是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期许,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增强,重大事项的范围界定和执行监督程序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代表作用发挥和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努力加以改进。

2018年的主要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奋发进取、善于创新、勇于实践,为开创幸福东至建设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十分重要的大会。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站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更加自觉地把这一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要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人大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请县委同意后再行实施。服从组织安排,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重大决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

二、扎实开展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年计划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计划、预决算执行、同级财政审计、审计问题整改、电商示范县建设、中药材种植与产业化发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治超与运输市场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县检察院关于环境保护类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延伸开展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重视审议意见落实,适时听取县政府关于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开展农业水毁工程修复、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督查。

开展专题调研。围绕社会化服务、民生保障、规划建设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建设、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情况、企业职工文化活动情况、企业用工情况、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情况、民族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提出积极可行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决策和县政府研究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要求,完善备案审查机制,强化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的权威和统一。

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规范和完善信访工作程序,加大对来信来访的交办督办力度,积极推进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三、科学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紧紧抓住县委高度关注、“一府两院”着力推进、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适时听取报告,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其贯彻执行。积极探索全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途径和方法,参照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及审议、决定、监督机制,推动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完善任免工作机制,坚持做好任前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和拟任职人员作供职报告等工作。严格实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向宪法宣誓制度,通过工作评议、履职评价等方式加强对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加强改进代表工作

密切工作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基层县人大代表和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适时组织代表开展专项视察,广泛听取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县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办法规定,鼓励代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适时开展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强化服务保障。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推进代表小组建设,支持代表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学习、调研、视察等活动,保障代表活动经费。继续为代表寄送资料和刊物,利用人大网站和代表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向代表通报人大工作和活动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引导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民生热点,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健全议案建议交办、承办、督办机制,坚持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制度,加大督办力度,强化办理责任。适时听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努力实现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五、夯实人大工作基础,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

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坚持常委会及机关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宪法法律,学习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知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积极组织县乡人大干部参加省、市人大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切实增强人大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更好地把握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和创造性。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讲重作”专题教育、警示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加强人大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作风的有关文件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始终保持为民情怀,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建设。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重大活动宣传,支持县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理论研究和调研视察。注重发挥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作用,提高参谋服务水平。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重视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使用,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文明机关。

各位代表,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人均争先、生态领先、环保居先、文明创先、民生优先”的美好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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